成都严查房产中介违法违规乱象 记者调查走访多家中介

日期:04-04 来源:未知

 1号,成都市房管局表示,近期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规避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等行为,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多家中介公司被通报批评及被调查处理。

 
  2号上午,记者走访了多家市内地产中介公司,进一步了解中介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记者在询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购房等问题时,几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去年十月实行区域住房限购以来,中介公司都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交易。工作人员还表示,买房除了购房者需有限购区域户籍,除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两个限购区域外,成都新增11限购区域可以交叉购买,同时还需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调查发现,大多中介公司在新政策出台后基本按照《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运营。但记者在电话询问一位稍早接触的中介仍然在顶风作案,面对记者的落户想法,愿意去“帮忙”问一下。
 
 
  买房是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在街头采访中发现,大多市民对房产中介公司还存在存在一定的戒备心理,他们普遍的问题包括中介商提供的房源信息的准确性、挪用购房人资金以及中介费用的规范和透明度等。
 
  根据市房管局昨日发布的《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依法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领域的十种乱象: 1、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以订购、预定的方式向买房人收取定金和预订款发卡排号; 2、开发商发布虚假房源,进行广告,恶意炒作不实消息,编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等不实消息,误导市场预期; 3、开发商不明码标注商品房销售价格,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开发商虚报装修费用,假借装修名义变相涨价; 4、开发商一房两卖侵害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5、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未取得销售许可证以及禁止交易的保障性住房、甚至进行合同诈骗; 6、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要求在网签合同价格以外支付额外费用,达到涨价目的; 7、中介机构垄断市场、囤积房源,操纵市场价格,联手售房人抬高房价或竞相向售房者允诺高价出售,抬高市场价格; 8、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造假、炒作天价学区房,误导消费者;中介机构伪造收入证明、社保或婚姻证明,规避限贷限购政策,扰乱市场秩序,偷逃税款,谋取非法利益; 9、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造假、炒作天价学区房,误导消费者; 10、中介机构伪造收入证明、社保或婚姻证明,规避限贷限购政策,扰乱市场秩序,偷逃税款,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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