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检查售卖钱币公司 3家涉嫌违法
日期:11-08 来源:未知昨日,工商执法人员对大望路SOHO现代城内的一家涉事公司进行检查。 本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王飞
向老人高价推销廉价钱币公司部分涉嫌违法销售流通人民币;警方表示将受理报案
■ “揭钱币收藏骗局:30万纪念币仅值2万”追踪
昨日上午,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执法人员前往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对被曝哄骗老人高价购买价值低廉纪念币及流通货币的公司(新京报连续报道)进行检查,发现其中三家公司存在涉嫌销售流通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同日,建外派出所民警表示,将会受理购买钱币受害者的报案。
当天,还有部分购买钱币的老人,前往涉事公司进行交涉。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曾在北文雅轩公司花费30万余元,购买了实际价值2万元左右纪念币的65岁老人孙林(化名),已获得该公司全额退款。
工商检查涉事公司 发现违法行为
昨日上午,大望路SOHO现代城内,被曝光后一度关门的5家公司恢复营业。上午11时许,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这些公司进行检查。记者以受害者家属身份进行询问,一名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当天是进行检查,如果感觉被骗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或者自行到这些公司协商。
昨日下午,记者从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获悉,当天朝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涉事5家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3家公司存在涉嫌销售流通人民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上述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取证。下一步,工商部门将所登记物品送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受害人结伴报案 派出所称将受理
昨天下午,十多名购买钱币的受害者前往朝阳区建外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门口,他们遇到从天顺典藏公司购币的郑女士也来报案。
据郑女士称,一年前她在其他公司购买藏品无法出手,天顺典藏公司联系到自己,称可以帮忙拍卖,但还需再买产品。在分两次贷款12万购买钱币后,无钱继续购买,业务员又帮她联系了贷款公司。
郑女士说,去年11月份,她将自家房子抵押,贷了201万。贷完款除还钱外,业务员当即又售卖147万的产品。业务员称,一年半后除了还款,郑女士还可以有300万收益。如今一年利息马上到期,还有半年利息无力偿还,郑女士这才告诉了家人并报案。
下午3时许,建外派出所民警按公司分别登记受害者,购买钱币总额统计达960多万元。民警表示将受理此案,并将受害人手中的藏品留下登记鉴定。
一购币老人获退款 公司称正常营业
下午5时许,部分购买钱币的老人到亦采轩公司交涉,该公司马姓经理让花数十万元购买钱币的老人们“放一百个心”、“再相信我们一次,月中约您再来”,天顺典藏公司则由业务员与客户单独交流,表示登记信息后再处理。
65岁老人孙林曾花30万余元,从北文雅轩公司购买实际价值仅2万元的钱币。昨日,孙林的儿子告诉新京报记者,北文雅轩公司于6日下午主动联系商议退款。当天上午,他到该公司退还了父亲购买的纪念币,拿回306700元购钱币款。
一位在北文雅轩公司购买钱币的老人告诉记者,昨日还接到该公司电话,称工商检查和媒体曝光是有人故意“黑公司”,公司会正常营业,拍卖也会继续进行。老人表示,如果不是记者及时联系,他已经准备好4万块钱,明天再去购买纪念币。
■ 揭秘
业务员怂恿客户抵押房产贷款购钱币
昨天下午,一名燕文堂公司前员工张军(化名)联系新京报,并提供部分受害人名单。名单上的17人中除4人电话无人接听外,剩余13人均确认曾在燕文堂、北文雅轩等公司购买过纪念币,涉及金额从70余万至160余万不等,其中还有5人,在这些公司购买纪念币时被诱导贷款。
“当初是在招聘网站上应聘这家公司的,接受培训三四天后开始上岗”,张军说,他负责向客户售卖第四套人民币,并在推销时自称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旗下,货币投资是国家政策支持。
张军介绍,燕文堂一共30多人,分工明确。客服人员以电信公司客服的名义打电话,以礼品回馈吸引客户,但送的礼品都是印尼盾、铁质纪念章等不值钱的东西,“业务员会对老人们嘘寒问暖,取得对方的信任”。
张军说,当有客户到访后,主管、经理、店长会以资深收藏专家的身份出现,向客户承诺有多倍的收益,让对方投入更多的钱。客户购买钱币时只收到一张收据,没有任何合同。客户在收据上签字时会故意盖上最下面的字样,“公司出售所有商品只能收藏,不予回收和变现,不予提供任何销售渠道”。如果有客户发现,他们则称,这是国家要求,担心公司从中赚取差价。
此外张军透露,公司业务员还会怂恿客户抵押房产,并与多家贷款公司有合作,业务员介绍一位客户可以分得相应提成。而燕文堂、北文雅轩等五家公司的员工还会来回调动,“在这家公司不购买了,再带到另一家公司继续购买,直到将这位客户无法继续贷款为止”。
张军还称,如果遇到有客户不愿继续购买钱币,业务员就称之前买的纪念币没有办法拍卖,所有投资都等于白投。或是客户购买的纪念币价格不够上拍卖会,需要再继续购买、达到100万元或更高的额度才能成为会员,获得参加拍卖会的资格,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的购买者想着赶快把钱币卖出,只得继续追加投资。对于要求退款的客户,公司的解决方案一般是拖着。实在无法安抚才返还少量购买金额,作为利息或收购款给客户平息事态。
据张军回忆,有一位老太太把看病用的三万多元钱全都购买了纪念币,希望能被高价拍卖后看病。在这种情况下业务员依旧不放弃,每次老太太来问都会让她继续购买,另外,老太太手中的印尼盾、朝鲜币折合成人民币最多也就二三十元。
张军说,他在燕文堂公司基本工资3000元,不出单每天扣50元。在职期间,他只卖出两套人民币,有一个月的月底只发了600元。如推销成功能拿到销售金额百分之十的提成,而同行有些可以拿到20多万工资,店长级别的甚至可以拿到60多万。
■ 提示
流通钱币非收藏品 不得私自买卖
朝阳工商分局提示称,流通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钞不属于收藏品,不得私自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违者将被管理机关没收非法财物,并处1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禁止私自买卖外汇,违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金额30%罚款。违反上述法规禁止性规定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违法的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赵朋乐 刘经宇 实习生 刘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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