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校园暴力报告 宿舍成为案件高发地

日期:09-06 来源:未知

 校园暴力五成因琐事引发

 
  最高法发布校园暴力报告 宿舍成为案件高发地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显示,校园暴力案件中,55.12%因发生口角、小摩擦等琐事引发,而“宿舍”已成为校园暴力案件中高频词语。在涉及故意杀人罪的校园暴力案件中,65.12%的案件出现了“宿舍”一词。
 
  近三年呈逐年下降趋势
 
  《报告》显示,近三年,校园暴力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校园暴力案件共计1000余件,2016年和2017年分别同比下降16.51%和13.37%。2015年,全国校园暴力案件有近2000名被告人。2016年,被告人数同比下降24.59%。2017年,被告人数进一步下降6.78%。而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占比也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5年的64.87%下降为2017年的60.79%。
 
  从被告人情况来看,涉抢劫罪校园暴力案件超八成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涉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校园暴力案件中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占比最大,呈作案年轻化趋势。被告人年龄为14岁至16岁的校园暴力案件涉及罪名较少,81.02%抢劫罪的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其中以16至18周岁为主。校园暴力案件中,被告人数在5人以上的案件占比为6.27%,10人以上占比1.1%,36.89%的被告人有自首情节。
 
 
  从案发地域来看,校园暴力案件主要集中在河南、贵州、山东等地。北京、上海等人口密集地区校园暴力案件量占比不高,案件量占比分别为2.35%和0.48%。校园暴力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强迫卖淫罪等。2015年至2017年,57.5%的校园暴力案件为故意伤害案件。
 
  五成校园暴力因琐事引起
 
  报告显示,五成校园暴力案件因琐事而起。校园暴力案件中,55.12%因发生口角、小摩擦等琐事而引发;因满足个人私欲进行抢劫、敲诈勒索、强迫卖淫、侮辱、强奸等犯罪行为的案件仅占18.08%。
 
  在涉及故意杀人罪的校园暴力案件中,近七成也是因琐事引发。《报告》显示,校园暴力案件中,诱发故意杀人罪的原因及占比分别为:67.44%是因琐事而起;21.74%是因感情问题引起;4.65%是为发泄个人情绪;其他原因占6.17%。
 
  此外,超八成校园暴力案件为无预谋的突发性冲突犯罪,而近七成涉故意杀人罪案件为预谋犯罪。2015年至2017年,13.46%的校园暴力案件中有事先谋划情形,并且近三年案件量基本持平。在这些案件中,被告人实施犯罪目标明确、并进行了事前准备工作,其大部分原因为心怀怨恨或不满进行打击报复。在涉故意杀人罪的校园暴力案件中,69.76%是有预谋的犯罪。
 
  宿舍最易发生校园暴力
 
  报告显示,“宿舍”已成为校园暴力案件中高频词语。通过对校园内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词频分析发现,有35.31%的校园暴力案件中出现了宿舍一词,而在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案件的案发地就是在宿舍。在涉及故意杀人罪的校园暴力案件中,65.12%的案件出现了“宿舍”一词。除了宿舍,校园暴力发生地点依次为教室、厕所、走廊楼道、操场等地。
 
  2015年至2017年,88.74%的校园暴力案件受害人存在不同程度的伤亡情况。其中,11.59%的案件受害人死亡;31.87%的案件受害人涉及重伤;38.54%的案件受害人涉及轻伤;27.94%的案件受害人涉及轻微伤。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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